您好!我2003年5月进入一个集体性质的企业,到2007年,单位一直没给我参加各种保险。2007年我离职,2009年又重新入职,单位给参加了保险,合同签到2015年。2011年12月,企业的上级单位要解散我们单位,请问怎么样给我算赔偿。请解答,谢谢!
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额外。
2011-12-31 11:52:20
从你2009年重新入职计算赔偿。
2011-12-31 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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