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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问题?

咨询者 : fa115974 - 广东     时间 : 2010-03-01 11:22:18    状态 : 已解决



我想问一下在合同期内公司被政府收购,公司需要给予我经济补偿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10-03-01 11:17:01

戴长洪   [北京]    13311003088

本案需要根据收购协议中有关公司是否存续和员工安置的约定条款确定。如果劳动合同终止的,公司需要按照我国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给付经济补偿。

2010-03-01 13:51:14

万方亮   [北京]    18612629185

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给你补偿的

2010-03-01 14:26:4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被收购了也不能免除对职工的赔偿责任,因为公司有义务提前对员工声明的义务,否则构成了违法解除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0-03-01 20: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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