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去一家饭店消费,在停车处有专人指导我们停车,我们按饭店工作人员要求将车停放在饭店对面的一处停车场,没有收取停车费用。但用餐结束后,发现电动自行车的电池被偷走,请问我能不能以饭店没有保障好我的电动自行车要求饭店赔偿部分损失?
停车是在饭店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的,饭店对你的车辆有看护的义务,故对你的损失有赔偿责任。
2011-12-31 11:59:3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