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12月28号傍晚6点下班骑着电动车回家的路上,我被对面过来的一辆车的前灯照到眼,因没有及时看到一块砖,我的电动车的后轮被绊了一下,我就摔了下来,摔得我当时就蒙了,还磕掉了两颗牙,眼角也被磕破了,眼镜片摔碎了,电动车也被摔坏了。过了好一会才迷迷糊糊的掏出手机给我的婆婆打了通电话,又给我当时还在上班的同事打了通电话,当他们到了后,他们问我的问题我都不知道。他们让我稍微缓了缓神才让我公公和婆婆带回了家。我觉得没有什么大碍就没有打120,只是到我庄里的卫生所打得点滴等到第2天才去医院做得CT,结果也没有大碍,可是我的两颗牙需要修补还要继续打消炎点滴。请问我的CT费,换眼镜片费,打针费,修补牙费,维修电动车飞,误工费等这些费用我所在的公司是负有责任赔偿?万一以后我因这次事故所留下来的后遗症比如健忘等,我是否还有追讨的权利?如果我所提出的赔偿方面还有遗漏的请您务必提醒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