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准备实习的学生,今天去面试,那家公司是做销售的,要我们试用三个月,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才能留下来继续工作,但留下来公司也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他说这是公司的硬性规定,其他人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请问如果我去哪里工作岂不是一点保障也没有吗?他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
不签合同的,单独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 单位未合同的,可自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工资。 如随意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要求赔偿金。
2011-12-31 13:35:21
您要是在校大学生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建议签一份三方协议
2012-01-01 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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