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烂尾房再开发,没有土地证吗?

咨询者 : fa312035 - 江苏     时间 : 2011-12-31 13:59:03    状态 : 已解决



我哥哥在泰州想买一套房子。这个房子是前开发商开发到一半放弃的“烂尾房”,然后被政府回收的。据说没有土地使用证。新的开发商承接过来以后,现在要卖,但是说是没有土地使用证。必须先到法院把这个事情办完,才能卖房。 这个卖方,要求我哥哥他们几个买主,先给他付清房子的全款,然后他拿这些钱去法院办理手续,后面再办其他的事情。 因为此房比市价卖的便宜许多,所以我哥哥觉得可以接受这个方案,下周就想去交钱了。 这样子的房子能买吗?有没有问题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故建议你哥与法院核实,是否确与其事后再作决定。

2011-12-31 14:02:59

刘建平   [江苏]   

由很大的风险,建议先去政府部门问明情况再说,看新的开发商是否获得了这个权利。

2011-12-31 17:16:17

赵金斗   [江苏]    13705240117

只要是经法院卖的房子就可以买,因为法律禁止转让的标的物法院是不会卖的。经法院拍卖或变卖,买了以后,法院应裁定确认成交。以后,买受人可以依物权法要求房管部门进行产权登记,此种登记在物权法上属于宣示性质,即经法院判决或裁定取得财产的,物权自裁判生效时取得。如果产权登记部门不予登记,可以起诉起其不作为。

2012-01-01 19:05:1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