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老人去世(老人未留遗嘱),有2儿2女,户口上只有一小儿子,至今宅基地所有人仍然是死者。因乡里说要统一办理。2009年大儿子及2个女儿要与小儿子分房产,请问如何分(宅基地和地上建筑)?如到拆迁时,拆迁款如何分?现在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1.宅基地和地上建筑平均分配。 2.拆迁款也平均分配,因为房产属于老人的遗产。 3.没有过时效,双方都未放弃继承,时效是20年。
2011-12-31 14: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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