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是否该承担责任 ?

咨询者 : fa312070 - 山西     时间 : 2011-12-31 14:35:35    状态 : 已解决



近几年,在我们山西省当地出现了一个称为;林地,林权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保), 由于乡或镇级信用社的干部合伙利用下属,用职权向农民吸收存款并一再保证合法.在2011年12月份31日之前,存款取款都很方便.而在明年1月1日之后,取款出现问题所有的款都提不出来了.问原因,而是一在推辞,说是内部整顿,时间过去一个多月,后来得知消息是,不合法的,据说涉及到山西省好几个县市,不少的乡镇,以及几十个村.大致山西省现金5亿,忻府区4千七百多万,曹张乡2千万.老百姓的血汗钱不翼而飞,现在村里的信贷员也一直为乡联社信用站服务,现在乡联社有关负责人,为推卸责任,说这些信贷员早不用了,既然不用这些人,为什么这些人还一直为乡联社服务呢.造成很大的损失是否也与当地联社信用站有关系。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是的,这些信贷员一直为信用站服务,他们的行为代表信用社,你们因为相信他们所为所造成的损失,就由信用社承担责任。

2011-12-31 14:36:5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