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西山区草海片区改造,砖房村赔款按3300元/米补偿,同月市政府又出台此片区拆迁补偿按5300元/米,但拆迁办一直按3300元补偿,我没有同意一直拖到现在,请问律师同志,我能否按照2011年1月颁布的新拆迁法和2011年6月补偿办法执行?
按现在的标准索赔
2011-12-31 17: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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