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有一女儿,今年6岁。今年准备买房,老家有一处临街门面房,但房主是老公爸爸的,现在想把该处房子卖掉在其他城市买房用作首付。他爸说房产证上我们女儿的名字。我想问下,新买的房子是不是我们就没有处决权了?如果有,我们应该怎么做?
房产登记的姓名有可能与真正的权利人不一致,如果房产证上你女儿的名字可以认定是一种赠与行为,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生效没有法定的情形不能撤销,那你对登记在女儿名下的房产当然无处分权,除非按照民法通则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2011-12-31 17:16:57
可以作为共有人保留的
2011-12-31 17: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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