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以后不愿在公司继续当股东了,想把当初投入的股本拿回来,其他股东也同意其撤资或退股,于是就跟其他股东达成了撤资协议。协议规定,用公司的债权还。但欠款已被另一股东先拿走了。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应该要求拿走欠款的股东用现金偿还这部分债权即可。
2010-03-01 21:18:43
这事有点复杂,债权转让要履行法定程序,要通知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如果没有通知,你只能向拿走欠款的股东追偿。如果通知了,你就要向债务人追偿。
2010-03-03 10: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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