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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咨询 ?

咨询者 : fa312143 - 广东     时间 : 2011-12-31 16:23:40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律师:我父亲于多年前去世,我与父亲共同居住的一套房子(父亲单位的福利分房60平方米)由我在父亲死后独立出资买下(经济适用房)。但房产证单位给登的是与爷爷共有(两人继承)。现在爷爷年近九十,他自己有100多米的房产,提出如果我放弃继承他房产的权利,他就放弃我的这套。我觉得我很吃亏,因为我的住房和装修他未出一分钱。他的住房有奶奶(先于我父去世)的一半,我该代位继承。他这样互换公平吗?我该怎样主张我的权利?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就按实际的法定继承来吧。如果你爷爷还有其他继承人,那你爷爷那套房子你可能只有1/6产权。而你爷爷如果要你这套房子,那可以要走一半产权。

2011-12-31 17: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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