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租直管公房分配给单位职工,且房管所知情,该房为非住用房,合同期内单位转制,转制前房租由单位收取并交房管所(有文字材料证明),转制后房管所拒收房租,我们全家都吃住在该房屋,并把所有财产投资在上面。合同期内遇拆迁我们该怎么办。请问我们和单位所签合同是否有效?对房管所是否有约束力?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补尝?请给予指教谢谢了!
你们是合法的承租人,合同有效,对房管所有约束力。可以依法获得拆迁补偿。
2011-12-31 16: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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