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从事会计工作36年。其中,在乡政府所属的财税所、农经站、及企业办任会计、主管会计连续工作17年。2001年乡镇合并时被清退下岗。下岗后,在多次讨要下,乡里分数次支付了计相当于9个月工资款的补偿金。早在1996年经黑龙江省人事厅培训考核合格批准录用为干部(但是在这前后乡里没有解决编制,这时期的编制都送或卖给了乡领导的亲朋好友了)。现在乡里给我哥哥定性为临时工,而拒绝给予干部待遇。我到信访部门,他们说“你已经拿到补偿金就不要找了”。我哥哥从事会计工作36年。其中,在乡政府所属的财税所、农经站、及企业办任会计、主管会计连续工作17年。2001年乡镇合并时被清退下岗。下岗后,在多次讨要下,乡里分数次支付了计相当于9个月工资款的补偿金。早在1996年经黑龙江省人事厅培训考核合格批准录用为干部(但是在这前后乡里没有解决编制,这时期的编制都送或卖给了乡领导的亲朋好友了)。现在乡里给我哥哥定性为临时工,而拒绝给予干部待遇。我到信访部门,他们说“你已经拿到补偿金就不要找了”。请问他们说的对吗?如果向法院起诉胜诉的可能有多大?谢谢!如果向法院起诉胜诉的可能有多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