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开始在现在的广告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保险。之前与老板协商无果后,去劳动局立案了。结果一周之后,监察大队大电话通知我们说因为我们公司注册地与工作地域不同,不好监察,所以请教一下这种情况之下我们该怎么做。
你的事情不应到劳动监察大队解决,应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2011-12-31 18:53:1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