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已经签订离婚协议,现就离婚财产分配中的房产一事咨询如下: 在婚前我买了一块地,土地使用证写的是我的名字,婚后把房子建好并入住,但建房所用资金我妻子一分未出,其中以我的名字向我父亲打借条借款20万,另以我名字向银行借款10万元,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离婚时借我父亲的钱未还,欠银行的借款也未还,请问该房地产如何分配。
房屋依法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向你父亲借的债务和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妻子又偿还的义务。
2011-12-31 20:40:33
按你的陈述,房子是你的,债务也是你的
2012-01-01 20: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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