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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有色差,我们应该?

咨询者 : fa116082 - 广东     时间 : 2010-03-02 17:42:28    状态 : 已解决



我公司订购了一批“铝塑复合板”,厂家分两批发货,安装后随着时间,色差明显,而货款已付清,厂家现不予理会,我们怎么办?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产品有色差,属于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情形, 属于产品的质量问题,你有权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2010-03-02 18:10:44

王东会   [河南]    13607679865

协商,如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

2010-03-02 18:40:29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因为是两批货,安装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色差出现明显不一致的变化,如果经过鉴定这两批货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可以要求供货商解决这一问题。

2010-03-02 18:56:33

吴庆江   [辽宁]    15142435900

两批货颜色差别大,不是产品质量问题,销售者也不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这要看你们购销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否对颜色进行明确约定,如果有这样的约定,可向销售者主张违约责任。

2010-03-02 20:01:37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 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你们有权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建议带上合同等资料,联系本律师详谈。

2010-03-03 0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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