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他的叔叔离婚时女儿判给他抚养了,但当时因为孩子太小,就交由女方抚养,他只提供抚养费,但由于一些原因男方没有提供抚养费,再之后,女方就拒绝男方见其女儿。一晃十几年,现在男方想认回女儿,这种情况,认回女儿的机率大吗?属于合法要求吗?
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孩子跟女方抚养,但仍是男方的子女。 男方有权变更抚养权,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2011-12-31 22: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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