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南京转租了一个门面,转租费用用了六万,还有装修费用总共用了二十多万,当时和房老板是签了一年合同,我想签三年他不让,我以为他是想明年提高房价,所以也就答应暂时先签一年,再续签就是,过了几个月,他说合同到期他就要收回房子,这样我的利益就有了很大的亏损,请问有什么办法帮我吗?
房东的行为属于违约,你可以起诉赔偿你的损失即装修费和转租费。
2011-12-31 22:53:44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012-01-01 08:13:36
你可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2-01-01 13: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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