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里正月十五迎龙灯,家父在路边看龙灯时不慎被龙灯碰到并摔倒在地,造成脑部严重受伤,住院治疗,请问责任给由谁承担?
你父亲在看龙灯的过程中摔倒受伤,应该由龙灯事件的组织者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其没有尽到安全组织的职责,致使发生了伤害事件,对于你父亲的伤情是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应该赔偿你父亲下列费用,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10-03-02 21: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