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美容院的做法是否侵权?

咨询者 : fa116095 - 北京     时间 : 2010-03-02 22:02:56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一家连锁SPA美容院办了会员卡后,发现他们擅自更换了产品。原先的低价位产品被另一高价位的取代,同样的服务项目价格就贵了一倍。他们声称这是总公司的调整。后因被质疑,他们又说现在还有原来剩下的“便宜”的产品,可以给我按原先的项目费用操作。但我已经对他们失去信任,想退掉会员卡被拒绝。请问美容院的做法是否构成侵权?我有权退掉会员卡吗?该如何维权呢? 盼复,谢谢。

  另外 9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美容院擅自更换了产品,以高价代替低价,属于商业欺诈行为,你有权推掉会员卡,有权要求双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010-03-02 22:32:53

万方亮   [北京]    18612629185

服务项目价格贵了,你可以拒绝接受;推掉会员卡能办理的,减掉你已经消费了的服务价值,剩下的费用都应该退给你的。也就是说你可以解除合同的

2010-03-03 08:30:53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美容院的做法是违反约定的行为。但他们还同意按原先的项目费用操作,你就无权退掉会员卡。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你可以与对方协商退卡。如果对方不同意,只能继续履行,但你可以按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要求对方退还对方因擅自更换另一高价产品多收的费用。

2010-03-03 09:23:48

戴长洪   [北京]    13311003088

1、如果美容院继续按照办卡时的约定履行,则本案应适用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而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行为。 2、如你想退卡需与美容院协商。但是,对方有权要求继续按照原来约定的产品履行。

2010-03-03 09:56:34

杨霄   [北京]    13693152722

如果美容院已经答应按你们原来办卡时的方式做,那你退卡就没有充足的理由。这不是侵权,是合同纠纷。如果你要退卡就要和美容院协商,如果美容院同意才可。

2010-03-03 10:21:56

曹殿虎   [上海]    13391091586

你买美容院的会员卡,形成了合同。美容院应按照事先声明为你提供服务,否则应视为违约。因其违约,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即退卡,甚至可以要求赔偿你适当的损失。现美容院同意提供其原先声明的服务,你可以选择不退卡,继续接受其服务。如想选择退卡,因证明其违约可能有一定难度。你可以与当地消费者协会联系,请他们出面解决试试。

2010-03-03 10:45:20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美容院擅自更换产品属于违约行为,搜集相关证据后,可以要求退掉会员卡,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2010-03-03 18:15:34

蒋华   [北京]    13501132880

涉嫌欺诈消费者

2010-03-05 16:15:27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美容院的做法是构成违约责任,美容院擅自更换了产品,以高价代替低价,属于商业欺诈行为,你有权推掉会员卡,有权要求双倍赔偿损失,

2010-03-10 22:14:3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