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零七年借给朋友一万三没有写还款日期现在找不到人了咋办
1.法律规定没有还款日期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可以要回,最长时效是20年,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现在找不到他人了,可以报案,要求派出所协助调查其下落,派出所可以根据你提供的线索找到其户籍或者下落的。
2010-03-02 23:37:40
二十年内你都可以主张权利的,但是我劝你到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对方不出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只要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了。欠条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但判决是有强制执行力的
2010-03-03 08:39:46
1、本案需要确认写的是欠条还是借条。如果写的是欠条,而且内容也是欠到一万三千元的话,你主张借贷关系需举证你是借钱给你朋友。否则,将可能按照应收账款处理,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不能适用借贷的20年规定; 2、无论如何,建议你尽快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起诉书、缺席审理并公告送达判决。然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10-03-03 09:32:20
你写的是欠条还是借条? 如果是借条,那是借款合同。可随时主张权利。如果是欠条,那是债权证明,从欠条形成之日2年诉讼时效就过了。
2010-03-08 0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