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2010年11月16结婚,婚后半年天天吵架,无理由的要离婚,结婚证撕了,一直未补办。 又要户口本跟我离婚,开始我认为只是只是吵吵架。 后来他去民政局等我离婚,我没有去。6月份结果他手写了一份离婚协议要我签了字。没有去公证,不知这个是否有法律效益。 结婚期间他从不信任我,总是莫名其妙的吵架,一吵架就离婚!我一气之下去外地打工了,我去了广州,他也去了上海,这之间我们也是再电话里和和分分,吵得我实在受不了了。 现在我要求离婚,他说要上法院叛离。他是个反复的人,这会说过的话那会就不认的人。如果我起诉了他又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我们是农村的,他想要回我们结婚前他们家给我们家的彩礼还有给我的3金。 还有就是上个月我弟弟结婚他父亲给了我爸爸1万。 他想要回这些,请问我需要给还他吗?还有我的陪嫁家电家具可以要回吗?还有我们没有孩子,请问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还有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请问多久可以办理完毕。
1,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对于感情基础确实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会依法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法律规定双方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的,离婚时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彩礼。除非是因为婚前男方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质量明显下降的、或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法律规定离婚简易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时间审结。
2012-01-01 15: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