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2006年去世,遗有与父亲的共有房屋69平方,是农村的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我父亲的名字,昨天我父亲,我,我妹妹,我弟弟达成协议,我,我父亲,我弟弟放弃对我母亲的遗产房屋34.5平方的继承,由我妹妹一个人继承,我妹妹今天去办不知道是该叫房产证还是土地使用证的东西,被告知:(大体意思)我父亲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双证合一的,我妹妹的户籍是城镇的,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但是如果集体使用证是母亲的名字就可以办理,或者是我父亲死了,那个集体土地使用证就可以拿去办理。我有点搞不清楚我们是根据《继承法》去继承我母亲的遗产,那也确实是我父母的共有财产,为什么就不能继承呢?同样是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母亲死了就不可以父亲死亡就可以呢?好象性质差不多啊。我想问下怎么才能办理这个证,如果上诉有多大的把握,会花多少钱?
房屋可以继承,但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受到一定的限制,建议你到法院起诉,进行遗产分割,你再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到土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012-01-01 18: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