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在五六十年代时同邻村村民自愿交换了自留土,由于那个时候缺少法律意意识,没有签订任何书面依据,现在经济发展了这块自留土有了一定的经济价值,现邻村村干部借故说是这块土地在他村的地界上土地要收回,来方便他家修建房屋.因为2004年底我的父亲病故,现在也成了死无对证,即便有的村民知道实情碍于他家的权势也不敢出来作证,而且这位村支书还煸动部份村民到我家闹事,且损坏了我家的农作物. 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他是否有权利收回这块土地,我们将如何保护合法权益
你父亲你已经同他交换土地已经几十年了,而且这期间他一直没有提出异议,从法律上讲,你家已经拥有了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他现在想收回土地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证据方面,你只需证明这块土地多年来一直由你家实际耕种即可,已经形成了既定的事实。
2012-01-01 19: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