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京工作的外地人,工作前签了合同可公司没有给我。关于保险的事,在工作7个月时向人事追问过(他是在我工作后换的他)说没上保险,我强烈要求给我补办。到了第10个月人事说给我上了只是本月的,可我没见凭据。请问我该如何?过去和以后的保险我还能讨回来吗?我在这方面有过错吗?如果我不在本公司工作,我能得到过去10个月的保险和补尝吗?(工作单位在北京朝阳区)谢谢!
1、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核实是否交了社保。 2、未交社保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交。 3、因单位未交社保,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012-01-01 21:08:28
您好: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1-02 09: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