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公司今年4月底搬迁,5月中旬搬迁结束。我于5月27日向公司邮寄了辞职书。我已经在公司上班7年多了。在2003的时候签过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交了9个月的社保,后来种种原因停了,我们没有签订过任何的保密合同和竞业限制协议。现在他们还提出要我写一份以后几年不从事本行业的保证书,和一份我放弃股权的声明。我想请教:1.公司有权收回我的技术股吗 2.既然没有签订任何的协议,我要写那样的保证书吗 3.按照司法程序的话,他们没有走司法程序之前我需要和他们的律师见面吗 盼回复
1.技术股属于你个人的权利,公司要回收,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并且是有偿回收。 2.你已经辞职了,和公司部存在关系了,没有义务为其出具任何保证书。 3.如果租司法程序的话,你不受他公司律师的管辖,无义务见他的律师。如果你的利益受损害了,你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2012-01-01 23: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