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生活十年。双方符合结婚条例,现有小孩6岁,有房一套,我购买,户主女方。请问离婚财产小孩怎么分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要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也不受理解除同居的诉讼。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共同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对于双方所生小孩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另一方月收入的20-30%。
2012-01-01 23:43:55
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好子女问题,分开就可以了
2012-01-02 10: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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