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甘谋等三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县法院进行了一审。在一审中,县法院委托中介公司依据招标文件、备案合同和竣工图对该工程进行了司法鉴定。县法院全部采信了该中介公司的司法鉴定报告内容。在市法院的二审中,市法院也全部采信了该中介公司的司法鉴定报告内容。 但该中介公司的司法鉴定报告却错误百出。比如:既用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去推翻备案合同中的条款,又用备案合同中的条款去推翻招标文件的条款。不知道是矛好还是盾好?在我公司看来,翻转180度出个司法鉴定报告又是什么结果呢? 请问,(1)应该以招标文件为准?还是以备案合同为准? (2)面对错误百出的司法鉴定报告,我公司怎么办? (3)可以请市建设局组织专家出具意见,指出该司法鉴定报告中的错误吗?是新证据吗? (4)市建设局组织专家出具意见后,市法院会采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