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天晚上我开车过十字路口,一面包车(无牌)闯红灯,撞向我货车正中防护网,我向右打方向撞向路边花坛,事故发生后面包车司机下车就跑掉了,半小时后带一人赶往事故现场,这时交警已到现场处理,交驾驶证时面包车司机交的是一起赶来的朋友的驾驶证(面包车司机无证驾驶).事故车辆被拖到交警中队等候处理.一直到现在快十天了都没有处理.办案交警一直让我们双方协商处理,事故到现在一直没处理是因为对方面包车司机开的当地派出所副所长的车,又找了交警支队的熟人,我要交警处理,交警居然说当时事故发生现场的监控录像看得不清楚,不好认定责任是哪方的,所以这个案子一直拖到现在,而我所开车辆是商品车,因为要交车所以押了几千块钱先把车提了出来。到现在我光修车都花了几千块钱,对方一直又要我赔钱私了,而交警支队又不处理。当时交警赶往事故现场的时候收驾驶证,居然收的不是对方当事人的驾驶证,直到最后我才知道开面包车司机无证驾驶,现在摆明了就是对方当事人和交警支队有关系,要我这个受害者赔钱给对方。我想问下,交警处理事故一般多长时间,我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交警队用对方朋友的驾照代替其驾照是违法的,属于违反行政,你有权要求其依法认定责任,交警部门应该在10日内作出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10-03-03 21: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