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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的事?

咨询者 : fa116221 - 陕西     时间 : 2010-03-04 16:17:21    状态 : 已解决



我买的房子是两层下跃式的,钥匙拿到后我发现地下一层的管道特别多而且很低,影响美观和将来的装修,这与当初看到的样板间是不符的,现在售楼小姐也说当时公司培训时说的是一根管道的,找了物业公司他们找来了设计和施工人员说就是这么设计的,让我们找开发商,我想请问已经拿了钥匙,开发商还会理会我的要求吗?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李春华   [江西]    15970440151

你要认真研读你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协议对争议部分是如何约定的,并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或者欺诈行为,你可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2010-03-04 16:58:4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楼房管道的建造和开发公司当初承诺的不同,影响了你的正常使用,开发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改造或者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0-03-04 16:59:42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你完全可以找开发商。

2010-03-04 17:53:17

戴长洪   [北京]    13311003088

这需要确定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房屋质量标准是否以样板间为准,否则,单就你所述情况,不能证明开发商违约。

2010-03-04 17:53:59

周厚德   [江苏]    13961326781

售楼小姐对房子的结构的说明应该是房产买卖协议的组成部分,因为业主在购此房时是根据售楼小姐的介绍才决定是否购买此房,而售楼小姐对房子作出说明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所以,开发商违约是无疑的,你有权要求开发商修理、改造、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协议。

2010-03-04 20: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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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行为是违约行为,未按当时约定的履行你与你签订的合同。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0-03-05 10: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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