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请问我是否属于违约。?

咨询者 : wv000299 - 四川     时间 : 2012-01-02 23:43:33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合同甲方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上写明了超出一月未支付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我于合同到期前两天付款,但是他在合同中所提供得 银行卡号已注销,但没有通知我,现在他提出要终止合同。请问我是否属于违约。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无过错行为,即造成不能按时交房租的原因是对方引起的,你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2012-01-02 23:43:38

严亨春   [四川]    13547251888

如果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账号在合同中约定,出现了你讲的情况不属于违约。但合同中没有约定付款方式和账号,你还可以通过其他付款方式付款,但你没有尽到善良联系的义务,就属于违约。但没有达到合同终止约定的条件

2012-01-25 17:15:4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