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室温低到16度以下,物业说按不足温度计算减收合法吗,有法律依据吗,我有达不到温度的证据,另外在收取暧费时硬要绑定5年前的物业费,不交就不收取暖费,合法吗,我想用法律手段维护我的权益,我该如何办,请律师帮帮我,先谢了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多年以来,室温低到16度以下,按不足温度计算减收合法,有法律依据的。 在收取暧费时硬要绑定5年前的物业费,不交就不收取暖费也是违法的。 5年前的物业费早已过诉讼时效,你可以不交,只交近2年的。 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3-04 21:20:51
供暖的温度没有达标,属于供暖公司的服务没有依法履行,你有权行使对其的抗辩权,在提供合理的供暖温度前,拒绝缴纳供暖费。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010-03-04 22:07:51
本案根据合同法可以要求对方先履约再付暖气费.但如协商不成涉及诉讼的话,你需对室温低于16度举证.这需要你采取措施进行证据保全,如公证等.
2010-03-05 09: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