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工厂上班期间员工私自将小孩带到车间玩耍,其母亲在工作,小孩自己在车间玩耍。小孩不慎将闲置的机器启动,把小孩的右手食指指尖切掉5毫米左右,没有切到骨头,经医院治疗花掉医药费1万元,工厂已付3000元,小孩父母支付7000元。小孩已出院。现在小孩父母提出工厂要全额支付医药费10000元整,另赔偿7000元作为小孩损伤赔偿!请问这样该怎样处理合适?谢谢!
小孩的家长索赔应该没有法律依据。公司可以拒付。
2012-01-03 13:34:15
建议收集有利证据予以抗辩
2012-01-04 11: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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