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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是否可以各领各的 ?

咨询者 : fa313600 - 黑龙江     时间 : 2012-01-03 11:08:26    状态 : 已解决



 甲某在和妻子共同修自家房子中,妻子不辛从二楼摔下身亡.他们有两个女儿,在母亲去世时,大儿女18岁在饭店打工,小女儿15在念书.生活过的很可怜,他们的父亲并不疼爱他们.爱儿嫌女.把的女儿工资领来己用.  两年后甲某再娶,因女方看中房产嫁过来,办了酒还没办结婚证.甲某好吃懒做 并对新妻子言听计从.新妻子并不正派.吃烟喝酒打牌.而且还很年轻.   因国家修高速铁路,要征占用他们的房子.现在两个女儿也快要嫁人了.她们是否可以分财产,.甲某是一家之主,如果钱被她父亲一个人领去和后母挥霍.她们的利益将受到了威胁.补偿金是否可以各领各的.每个女儿能领%几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妻子去世后发生继承,妻子的财产由甲某及其子女、甲的岳父母继承。 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作为子女,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如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析产。

2012-01-03 16: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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