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突然去世,我们有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已备案,准备办理房产证,提出要我做相应的公证。我们有一个独生女儿,24岁,我想用女儿的名字直接办理房产证,爱人的父母均于早年去世。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办理公证,有哪些内容和手续,公证费如何计算?请教,谢谢!
房屋为共有房屋,你爱人去世后,发生继承,故你爱人的遗产由你、你女儿继承。 要将房屋办在你女儿名下的,只要你同意即可。 具体办理可联系公证处、税务与房屋管理部门。
2012-01-03 16: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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