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位来自深圳从事外贸业务的人员,我的公司是在香港注册的。 现在有个国籍是爱尔兰的外商,他在印度注册的公司。找我合作, 叫我以我公司的名义帮他卖西门子品牌的产品到中东国家,如伊朗,迪拜等。 我联系客户,负责销售,与客户签订合同,但发货不从我这里。 这个西门子品牌的产品,是他经常收购大量库存以取得好的价格而得到,他不是西门子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没有这些证明。 请问这样合作对我司有风险么? 或者说应该在哪些方面注意一下这样的合作方式? 请帮忙,谢谢!
本案你需要对对方的资信做调查后,再确定是否与其合作,以及合作方式是采取成立合资公司还是协议合作,并通过协议条款尽可能的防范风险。
2010-03-05 10:28:15
你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你的合作方提供的货物来源是否合法,如果涉及到质量或者关税等问题,你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你要和他约定:关于他提供的产品出现的一切质量瑕疵和违法问题产生的后果应该由对方承担。
2010-03-05 11:06:44
任何合作都是有风险的,但是市场经济决定了风险利益。你有风险意识很好,但是网络咨询是无法给出你很好的建议的,你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为你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单薇律师 QQ号码:760187599
2010-03-05 13: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