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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在法庭可以胜诉吗??

咨询者 : wv000440 - 山西     时间 : 2012-01-03 14:18:37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在结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却是在婚后以共同所有办下来的,房产证上有登记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房子一定要分给我老公一半吗? 如果我有合同和付款凭证证明是我婚前购买 这样在法庭可以胜诉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属于共同财产。

2012-01-03 14:18:41

万隆   [湖北]    13409941975

登记到你丈夫名下,可以视作一种赠与。 所以常规还是认为是共同共有。

2012-01-03 15:41:09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一般都应认定为共同所有。

2012-01-03 16: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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