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包工头,在农村为别人改房子。在一次建房的过程中,有一名民工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下来。之后,虽经医院治疗,保住了性命,但是却造成了瘫痪。朋友在此过程中,积极为伤者垫付医药费(2-3万元)。对方还将此事上告到法院,法院判决朋友赔付十几万元。朋友只是农村一个替人盖房子的,没有如此大的支付能力。改怎么办?如今,对方有说不在钱的事,一定要朋友坐牢。 请问:这件事会判刑吗?有什么依据?赔付金额怎么确定?朋友该怎么办?
你朋友属于雇主,应对雇员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2012-01-03 14:32:28
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无需担刑事责任。
2012-01-03 14:39:13
如果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赔付义务,则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如果没有能力履行,法院则会考虑裁定中止执行。
2012-01-03 15:37:22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2012-01-03 18:18:17
没有刑事责任,仅仅涉及民事赔偿
2012-01-03 19:45:03
你好,不构成犯罪,只是民事纠纷
2012-01-03 2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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