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酒店管理人员,已工作8年,每周工作六天,且周六是从下午两点一直上班到星期天早上七点, 但公司一直没有给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无故要调离工作,也没说调去做什么,我不接受,于是发生劳动争执解除劳动关系 ,请问我能向公司提出哪些经济补偿, 谢谢!!(公司只给我们买了最低养老保险,没有按实际工资购买)
1.你长期加班,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公司没有依法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应该为你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你有权要求其依法为你补缴保险费用,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010-03-05 16:10:50
1、本案酒店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自2008年1月1日起至合同解除期间的双倍工资。 2、本案同时涉及加班问题,你有权要求酒店依法支付加班费,标准为日常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但有关加班事项你需举证。 3、本案酒店没有没有按实际工资而只是按最低标准交纳养老保险,你有权要求酒店依法为你补缴保险费用,或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2010-03-05 16:53:37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得到未签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个月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年休假应休未休3倍工资等等。
2010-03-05 22:06:05
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 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依法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应该为你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你有权要求其依法为你补缴保险费用,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2010-03-06 21: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