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现已怀孕5个月,现公司需减员,公司目前在同其协商补偿一事,我知道怀孕 期间公司是不可解聘员工的,但目前好像不走也不行了,只是补偿问题,我们要8个 月工资,理由是:1.我太太在公司工作近4年;2.依我们现状,產假可请4个多月,不知 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支持对应补偿?
如果你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因你太太工作时间满四年,公司应补偿她4个月的工资;另外 ,在产假期间解除合同,法律规定产假不得少于90天,即3个月,所以单位给你的 工资经济补偿不得少于7个月。
2012-01-03 22:03:01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电话15107100208。QQ:447456671
2012-01-10 12: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