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继承和所有权?

咨询者 : fa116380 - 北京     时间 : 2010-03-06 16:23:32    状态 : 已解决



我爷爷有四个儿女,三个的户口都再城里,只有我爸爸的户口在家,我家是通州农村的!我爷爷死了之后就留下来三间老房也没留下遗嘱这房子是谁的!今年我叔叔想回家盖房我也想在家盖房因为这事我们有了分歧,我的户口也在农村,请问:这种情况下他有权利在盖房吗?谢谢!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叔叔是无权在农村建房的,他的户口是非农户口,因为农村的宅基地只属于户口在此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不是遗产,故你叔叔无权要求继承,也无权在此建房。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10-03-06 17:50:53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你爷爷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你叔叔继承 的遗产确权后是属于他的方才可以修建,但是你叔叔是城镇居民,无权继承,也无权建房,因为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不是遗产和。

2010-03-06 18:59:10

吴庆江   [辽宁]    15142435900

在农村建房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二是具备县乡政府规定的建房资格。这两个条件,你叔叔都不具备,自然他没有资格在农村建房。 但我分析你是想知道:你叔叔是否有权在你爷爷的老房子基础上翻建房屋。如果像我分析的那样,答案应该是这样的:你叔叔是你爷爷遗产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开始后,他便是该房屋的共有权人之一。如果其他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或者将他们的份额转让给你叔叔,则你叔叔就有权在你爷爷的老房子基础上翻建了。否则,他还是没有权利翻建。 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属于使用权人的,不是集体的,可以转让,但转让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受让的对象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10-03-06 20:18:5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该三间房屋应该属于遗产,由四个儿女平均继承。你叔叔继承一定份额后只能获得份额的补偿费用,所以他没有建房的权利。

2010-03-06 22:48:28

刘江   [四川]    18982893232

该三间房屋应该属于遗产,由四个儿女平均继承。你叔叔继承一定份额后只能获得份额的补偿费用,所以他没有建房的权利。

2010-03-07 13:37:34

  []   

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你叔叔所继承了也无权建房。

2010-03-08 10:12:37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这里的争议很大的,如果房子是你叔叔的,或者其他人放弃继承权,那么他翻修我觉得也没有障碍。还要看地方的法规。QQ860554149

2010-03-09 09:57:46

郝江   [北京]    18911749477

三间房屋应该属于遗产,由四个儿女平均继承。你叔叔继承一定份额后只能获得份额的补偿费用,但是他没有建房的权利。

2010-03-09 13:36:5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