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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一个朋友(男)?

咨询者 : wv000566 - 辽宁     时间 : 2012-01-04 20:30:33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一个朋友(男)和一个女孩交往,这个女孩向他隐瞒了真实婚姻状况,两人自愿发生关系后,一个自称是女孩丈夫的男人以强奸他老婆为由,向我朋友索要4万元,否则就把我朋友告到公安局,当时有第三方证人在场,并且我的朋友也录了音。后经了解,这个女孩确实与自称他丈夫的那个男人领取了结婚证。我的朋友报案后,当地公安机关以“没有发生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自称他老公的男人这样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义务支付他们4万元钱,他们报案向你所要金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这对男女有合谋的嫌疑,建议你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如公安机关不处理的话,你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此案。

2012-01-04 20:36:27

薛成娥   [辽宁]    13898618119

他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你可以报警解决。

2012-01-06 16: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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