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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遗产权?

咨询者 : fa116393 - 广东     时间 : 2010-03-06 21:22:53    状态 : 已解决



我爸在一年前离开 但是婆婆(爸爸的妈妈)还在,我家房子想转为我户口 我们家在广州 而我婆婆在汕头 办理需要什么证件和资料啊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根据《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履行下列手续,法律依据是:第四条 迁往市外户口登记 迁往市外户口登记指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其户口由现登记地迁往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户口登记。办理户口迁出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镇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服兵役、出国(出境)定居及失踪注销户口视为迁往市外。 一、查验证件证明 (一)招生、毕业分配:提供招生、毕业分配证明; (二)参军: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 ( 三)出国(出境)定居:提供出国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已在国(境)外定居的,提供本人在国(境)外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申请; ( 四)失踪6个月以上的,提供法院宣告失踪裁定或派出所走失登记及亲属书面申请; (五)其他原因迁出的:提供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六)迁出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 (一)填写迁往市外户口登记簿。服兵役按迁往市外城镇填写,出国(出境)定居按迁往港、澳、台、国外填写,失踪按迁往市外乡村填写; (二)修改计算机数据; (三)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 (四)打印《户口迁移证》,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服兵役、出国(出境)定居、失踪注销户口的,不打印该证〉; (五)打印《减少人口变动卡》; (六)迁出人为迁出地户主的,变更《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中户主和户内成员关系; (七)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姓名栏加盖迁出或注销章; (八)在《居民户口簿》上加盖迁出或注销章,在《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回执、《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上注明“户口已注销”及注销日期,同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九)检查核对并按规定收费;工本费5元; (十)退还《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招生及分配证明、《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法院宣告失踪裁定书、《居民身份证》;留存《准予迁入证明》、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注销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2010-03-06 22:12:37

周厚德   [江苏]    13961326781

需要房产证、原房产所有人及你的身份证、原所有人和你签定的赠与协议等到房产所在地原发证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2010-03-06 23:34:56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需要产权证、身份证、继承公证或者赠与证明等。具体建议咨询房产交易中心。

2010-03-14 2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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