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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问题?

咨询者 : fa314275 - 北京     时间 : 2012-01-04 22:24:41    状态 : 已解决



我从2008年7月到公司上班,2011年6月结婚,当时我28岁(应算晚婚)。我问公司要婚嫁公司说只有3天婚假,没有晚婚假!但是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面 明明写着晚婚应该增加7天休假。 请问1.公司算不算违反了法律法规?? 2.我能不能按照劳动法写的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辞职?? 3.公司是否应该按照劳动法给予我上班3年(给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孙湖   [内蒙古]    18047179667

要是 有这个 规定的话应该 是 违章的, 但是 你不可能 应为这个而能辞职 ,辞职 是 需要法定理由的 所以 经济补偿也不用说了 要是 不明白的话 可以 给我打电话 给你 详细的解释

2012-01-04 23:39:0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违法,注意时效,及时维权。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1-05 09: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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