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房子与别人交换使用事过10于年双方对房屋都有所修缮,但在这10于年中我都在起诉 且我有1房屋产权证;2本人建设用地使用证、耕地占用税完税证;3交纳土地管理费,耕补费收据 对方只有证人证言 一审法院 我败诉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申请高级人民法院在审 驳回申诉 维持原判 我该怎么做?
你有房屋产权证、本人建设用地使用证、耕地占用税完税证、交纳土地管理费、耕补费收据这些证据材料,从形式上应该是很充分的,但是法院却判决你败诉,你应该陈述一下法院判决你败诉的理由即法院的看法,律师可以为你好好分析一下案情,然后建议你怎么做。
2010-03-07 10: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