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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先孕,男方不打算负责,想通过法律解决,能否得到赔偿??

咨询者 : fa116414 - 河南     时间 : 2010-03-07 12:20:01    状态 : 已解决



08年12月份与男友相识,相爱一年之后(2010年1月份)怀孕,今年过年带回家给父母看,家里人也同意我们的事情,肚子一天天见大,家里要求先给两人订婚,就请男友回家先把彩礼备好,可是眼见已经回去一个月,仍没有任何动静,前些天打电话男方家说根本没有去借钱,对我的家人说,如果愿意跟他过日子就过去,不愿意就算了,男方家里现在不打算管我们的事情,而男友也把话说得很绝,他指责我当初让他回去,讽刺我的家人爱财,不到几天时间,他有另寻新欢了,我很伤心,我想同他打官司,不知道我是否受法律保护,能否得到我应得的赔偿?另外补充,他是江苏人,我是河南的,这些没有什么阻碍吧?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要求对方给与彩礼是很正常的,不存在爱财的问题,现在男方抛弃你是违反道德的和法律的,你有权要求其支付生育孩子的医疗费、抚养费、精神赔偿金。

2010-03-07 12:30:54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这样的男人不值得去爱。还有必要把孩子生下来吗?

2010-03-07 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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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行为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的进行的,对方也没有触犯法律的地方,仅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希望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2010-03-08 10:48:35

张骁隆   [河南]    15139536288

很同情你的处境,同时感觉你也太草率了,对方是那样的无情无义的人,你咋没看出来呢。 建议你尽快打掉孩子,可以要求男方赔偿你手术费的损失,至于其他赔偿,很困难。我的建议是低调处理,毕竟你是女孩子,声誉重要。如果真的要打官司,地域不是问题。

2010-03-10 10:38:43

李志刚   [河南]    13839031602

感情的事谈不上赔偿问题,但如果你把孩子生下来,他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地域不同,不影响他承担责任。

2010-03-11 14: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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