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结婚了,可是却还疯狂地追求我,还说要离婚娶我,后来我们就同居了,到现在已经四年了,可是他却还没有离婚,而且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他却想抛弃我,请问我该怎么办?还有就是我能告他重婚吗?我是否也犯了重婚罪?会怎样处理?
你只要保证你在认识他的时候你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你就没有法律上的过错,不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是只有在你明知对方有婚姻的情况下,你才构成犯罪。
2010-03-07 17:56:25
你们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并且 你们俩都是重婚罪。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除非你能证明你与他同居时不知道 他已经结婚。否则你也是重婚
2010-03-07 20: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