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集体所有制职工,2002年上级派遣改制工作小组到我们单位,强行要我们改制,规定了最后期限,快到的时候,他们说"如果不签买断工龄合同,将什么都没有,而签了合同后,要安排新的工作."时至今日没有一个签了合同的人安排新的工作,我们现在能怎么办?
合同的签订必须双方自愿,否则是违法的,可以依法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你们签订的合同违反了上述第一项的规定,因而是无效的,你们有权要求恢复原来的劳动关系。
2010-03-07 21: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