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为一些小事情和主管发生了冲突,2个人吵起来, 最后直接让我明天不要来上班了。 今天去办离职时候却发现给我勾的是我自己辞职的,我问其原因,他就说你不辞职那就开除你,直接把你除名。 对于我们这些打工的来说领导说什么就是什么了,那也不能这样说开除就开除啊!我想咨询对与他这些做法是否可行,对我是否要给予补偿。 因为本人试用期已过,合同也是签过的。对于合同这方面也不是很了解的。 希望告诉我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既然是开除你,就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
2012-01-05 21:11:08
违法开除就直接劳动仲裁
2012-01-06 09:33:39
不要写是主动离职,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2-01-06 10: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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